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(豫发改高技〔2021〕777号)和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和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豫发改高技〔2024〕19号)的要求,经单位申请、学校审查,拟推荐“河南省数字电商与数字贸易关键技术工程研究中心”参加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评审。
公示期为3天,自2024年4月12日至4月14日。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提供书面材料至科研管理处504房间。
联 系 人:魏老师
联系电话:60287177
科研管理处
2024年4月12日